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曲靖市城市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加大对我省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的指导,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结合云南实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
本指南可作为云南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建设、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依据,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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